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切实履行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自律监管职责,提高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促进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等自律管理制度,省评协决定对在吉林省财政厅备案的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自律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检查对象:省评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结合投诉举报情况最终确定15家资产评估机构(见附件2)。
检查范围:重点抽查检查对象2025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必要时可延伸检查。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准则执行情况、内部治理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及其他省评协认为需要检查的内容,重点关注业务报备情况、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
三、检查时间安排
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9月30日。
四、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省评协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惩戒情况录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用档案系统,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发现被检查机构违反《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需进行行政处罚的,省评协将上报吉林省财政厅,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2026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方案
2.吉林省2026年度行业自律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3.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2026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情况。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持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合伙人或股东任职资格合规情况;是否存在兼职、挂名执业的资产评估师;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2.资产评估准则执行情况。检查履行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准则、执业准则情况。
3.内部治理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重点关注质控岗位设置、业务承接、项目执行、报告审核、业务报备、报告出具、档案管理等实施情况,是否存在低价项目影响评估质量的问题等。重点关注评估机构是否建立风险防控制度;是否足额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保险。
4.专业胜任能力。重点关注已备案评估机构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由此导致的胜任能力不足和执业质量问题。
5.其他内容。重点关注涉及国有资产评估、金融资产评估、股权转让评估、司法鉴定评估、拆迁补偿评估等项目。
二、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1.确定检查人员及被检查机构(7月17日)
拟分2个检查小组,每组4人。每组行业专家3人、省评协秘书处1人。
2.组织检查人员培训(7月20日)
3.被检查机构自查(7月21日至7月31日)。
自查时准备以下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2)资产评估师名单及执业会员证书;
(3)2025年度报告登记簿;
(4)2025年底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
(5)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以及与检查相关的资料。
4.现场检查工作(8月3日至8月14日)
5.集中评审(8月17日至9月4日)
6.检查组向被检查机构及资产评估师说明问题,并交换意见(9月7日至9月11日)
7.召开惩戒委员会会议,进行自律惩戒处理(9月14日至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检查工作组织管理
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讲求科学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过程规范,检查工作底稿完备。对于重大疑难问题,提交省评协秘书处或专委会研究解决,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在现场检查结束后,要严把检查结果关,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评价问题、分析原因。
2.严肃检查工作纪律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纪律为统领,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强化“四项纪律”和“八个不准”要求,确保依法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加强自身约束。
3.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在检查中发现评估项目存在未实施重要评估程序、相关证据严重缺失或者证据矛盾等情形,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及人员实施行业自律惩戒。涉及行政处罚的上报省财政厅监督局。
4.强化对被检查单位的业务指导
检查小组就检查发现的质量控制薄弱环节和执业质量问题与资产评估机构充分沟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切实帮助资产评估机构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执业水平。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