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工作,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nfr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日。
附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