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
不少财务小伙伴在申报新版增值税申报表时会遇到“未开具发票收入”的填报问题,业务信息表如何勾选?正数、负数销售额分别怎么填?有哪些填写规则?申税小微梳理了新版增值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收入”的填报流程,一起来学习吧!
Part.1
存在“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操作
第一步:在业务信息表105业务类型中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
纳税人发生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需要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105业务类型中,确认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填写《附列资料(一)附1 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
同时,需要对以下表单数据进行确认和完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 业务信息表中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
正常申报时自行勾选该项
在业务信息表中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后,则默认启用《附列资料(一)附1 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并可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中“未开具发票”列次。

▲ 附列资料(一)中“未开具发票”列次
未勾选该项但填报了非0数值
纳税人未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未开具发票”列次填报非0数值的,系统会弹出提示:
“您填报了‘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但未勾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是否需要系统帮助补充勾选?”

▲ 系统提示是否补充勾选
选择“确认”的,系统自动在业务信息表中补充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项目。
第二步:根据具体情形填写《附列资料(一)附1 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
情形一:未开票收入为正数
在对应税率的行次中,填写“本期未开具发票正数销售额”。系统会自动计算出“正数税额”并同步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若业务信息表中同时勾选了“出口业务”,附1表会展示三类业务行次:内销业务、出口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出口其他服务、无形资产,需根据实际业务情形对应填报。

▲ 附列资料(一)附1
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

▲ 正数填报示例:13%税率,
销售额10,000元,税额1,300元
情形二:未开票收入为负数
若前期未开票业务本期已开具发票,需对该笔未开票收入进行负数冲减。具体操作如下:
①在“本期未开具发票负数销售额”栏次填写冲减金额;
②选择“负数对应前期正数申报情况”的属期起止;
③当期负数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对应前期多个属期正数发票销售额的,拆成多行一一对应填写,每行需选择一个被冲减属期;
④当前期未开具发票正数销售额余额,小于本期预冲减的负数销售额绝对值时,系统会弹出提示,需核对冲减金额是否正确。

▲ 负数填报示例:冲减2026年6月所属期,销售额-10,000元
小贴士 1
同一行可以同时填写正数和负数数据。例如当期既有新增未开票收入20,000元,又需冲减往期10,000元,可在同一行分别填写正数栏和负数栏:

▲ 同一行同时填写正数(20,000)与负数(-10,000)
小贴士 2
同一项目及栏次、税率(征收率)、被冲减的前期申报正数销售额属期起止,只允许填写一行数据,否则系统会弹出提示。

▲ 同一项目、税率、属期重复填写时系统提示阻断
只要其中一项不同(如税率不同),就不会弹出系统提示,可以分行填写:

▲ 13%与6%税率分行填写,
系统不弹出提示
第三步:数据自动代入申报表
《附列资料(一)附1 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对应栏次填写完成后,返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系统会自动读取未开票收入相关数据并填入“未开具发票”列次,无需重复手工填写。
表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申报操作。

▲ 附列资料(一)自动代入未开票收入数据
Part.2
申报要点总结
1. 发生未开票业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勾选“未开具发票销售业务”;
2. 先填报《附列资料(一)附1 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数据自动带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3. 正数收入填“本期正数销售额”,负数冲减填“本期负数销售额”并选择冲减属期;
4. 同一项目、税率、属期起止只能填一行,税率不同需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