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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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能否在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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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我公司从某保险公司购入雇主责任险,该合同是否属于财产保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1.《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2.《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雇主责任保险合同属于财产保险合同,贵公司需按“财产保险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明确,由于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缴纳的保险费支出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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