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无锡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154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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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实施单位 |
是否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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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无锡市推进产业“增强补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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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2025年结转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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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善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程序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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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无锡市“十五五”太湖水污染防治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5家单位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