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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8-30
2026-08-30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锡政办发〔2026〕19号  发布时间:2026-06-2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锡市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质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推进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力争到2028年,科技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全市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或部门团队超50家;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明显提高,科技贷款余额突破8000亿元,力争3年内全市新增股权投资基金规模1000亿元;科技金融服务精准度稳步提升,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首投覆盖面和首贷破冰率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资金支持

1.推动初创期企业首贷扩面。落实科技创新首贷贴息政策。动态更新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名单,推动银行机构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依法推进政务类涉企数据与金融主管部门联通、核验、共享,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授信审批模型。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倾斜。力争到2028年,科技型企业贷款户数突破3.2万家。(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天使投资带动效应。建强国资创投管理团队,加速未来产业(无锡)天使基金等直投业务。持续壮大市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加快引导设立各类产业垂直类子基金。力争到2028年,市天使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超280个,全市天使投资基金引导放大总规模超80亿元,全市政府性科创子基金投向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85%。鼓励更多银行与天使(创业)投资机构合作,推广“天使贷”“投联贷”等投贷联动业务。〔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我市设备更新贷款推进机制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载体建设提供低利率、长周期的资金支持。支持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联合社会资本分类建设市场化运作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服务平台,围绕重点产业领域,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中试熟化等服务。推广“拨投结合2.0”模式,支持市天使投资基金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设立成果转化基金,推广“先投后股”支持高校院所重大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丰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4.完善企业融资增信机制。发挥征信大数据价值,为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精准画像”,力争到2028年征信服务信用贷款规模达4000亿元。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内部评估试点,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融资质物处置流转体系,力争3年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备案金额累计达230亿元。充分发挥财政性增信资金在科技型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用增进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用贷款投放意愿。(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丰富成长期企业产品矩阵。强化基金赋能作用,打造涵盖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S基金等在内的科技创新基金矩阵。抢抓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机遇,积极争取各类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在我市设立投资基金或者参与基金出资。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在锡落地,加快央行低成本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传导,力争3年内累计办理“锡创融”120亿元。推动“创新积分贷”“创投新质贷”“明珠贷”“场景贷”“研发贷”等产品增量扩面,探索“中试贷”“员工持股贷”“技术成果转化贷”“认股权贷”等产品创新试点。(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创新。鼓励保险机构成立科技支公司,聚焦我市生物医药、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点产业,针对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成果转化、海外布局等关键环节,围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网络安全等场景,创新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产品方案。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机制,通过案例宣讲等方式提升科技型企业对科技保险的知晓率和接受度。推动保险与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鼓励保险机构引入科技保险鉴定评估专业团队,为科技保险理赔开设“绿色通道”。力争到2028年,全市科技保险保障金额达1.2万亿元。(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成熟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适配性

7.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分层分类培育,引导企业科学选择上市板块,鼓励企业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力争到2028年,新增科技型上市公司占比超95%。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的宣传和培训辅导,支持科技型企业拓展知识产权ABS等债券市场融资渠道。用好无锡并购重组一站式服务平台,把握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扩面机遇,支持科技型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力争3年内实现并购重组交易总规模超600亿元。〔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企业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数字化转型,依法合规开展融资、投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为成熟期企业定制智能化金融服务方案。积极对接江苏省金科数字与科技金融研究院在数字金融、科技金融、数字资产、金融量子安全、可信数据空间及供应链金融等关键领域的理论成果,推动我市企业先行先试,探索技术创新在多元场景中的应用。积极探索跨境交易数据赋能的创新研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区块链技术盘活实体资产。(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生态

9.强化科技金融专业专营。稳步提升我市科技金融特色机构占比,力争到2028年,全市银行业建立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机制覆盖率超70%。支持辖内专营机构对上争取专属信贷规模、专业人员配置、专项考核激励、专门审批权限等科技金融专项政策资源。推动金融机构对科技金融业务执行差异化管理,研究建立尽职免责负面清单,适当延长科技金融质效评价周期。发挥好无锡人才金融港等科技金融人才载体作用,培养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科技金融协同联动。依托市科技金融生态联盟,整合“政、银、投、担、保”等多方资源优势,构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融合创新生态。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科技企业特点,健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创新积分作为放贷、投资和承保的重要依据。分类建立、动态更新我市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建立常态化共享交互机制。发挥我市“金融会客厅”作用,每年组织科技型企业开展银保企对话、创投路演、上市培训等半紧密型沙龙活动不少于20次。〔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人民银行无锡市分行、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强化部门联动,依托我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协调、政策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评估监测,完善科技金融统计监测和评估机制,提升科技金融在无锡市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评价办法中的权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科创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强化风险预警和早期干预。强化宣传推广,开展科技金融联合研究,加大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宣传推介力度,开展科技金融经验交流,共同营造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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