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成立了一家公司为员工代持股份,代持公司分得企业的股息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是免企业所得税的。但我的问题是,如果这个代持公司再向我们员工转付股息要不要扣缴个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实际持股人为代持股公司的股东,那代持股公司转付股息视同为分红,应按规定扣缴个税。如果实际持股人非代持股股东,则转付股息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征个税。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成立了一家公司为员工代持股份,代持公司分得企业的股息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是免企业所得税的。但我的问题是,如果这个代持公司再向我们员工转付股息要不要扣缴个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实际持股人为代持股公司的股东,那代持股公司转付股息视同为分红,应按规定扣缴个税。如果实际持股人非代持股股东,则转付股息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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