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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案例5个PPT全解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20   来源:一品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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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指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采用一定的进项税额核定方法进行抵扣。本文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对农产品核定扣除政策进行梳理。

一、政策沿革

1、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的“基本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2、选择试点行业核定扣除权限下放至升一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可商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点,选择部分行业开展核定扣除试点工作。

3、为什么要对农产品实行核定扣除?

一是计算抵扣虽然解决了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无法抵扣问题,但实践中出现收购企业为了逃税,虚开收购发票。实行核定扣除,税务机关可以利用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以及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加强对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真实性的合理控制,有利于防范和及时发现偷骗税行为,保证增值税平稳运行;二是收购企业在农产品收购季节收购的多,导致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较多,当期没有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为负数,到了销售季节,产生大量销项税额,当期没有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不匹配情况,而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完美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同时降低管理成本。

二、内蒙古自治区政策沿革

1、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的“基本法”

依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精神,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和试点纳税人实际操作,在充足调研基础上,吸收了各级税务机关和部分试点纳税人意见和提议,同时也借鉴了相关省区税务部门要求,结合试点行业和货物不一样特点,分7个方面共8章,明确了在内蒙古自治区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措施操作实务各项要求。

2、扩大试点行业范围

(1)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发酵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15号)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发酵制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2)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将生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4年第17号)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除已试行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行业外,其他凡属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3)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销售餐饮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餐饮行业试行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6年8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区销售餐饮服务的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同时配套发布征管文件《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操作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9号

(4)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贸行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商贸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7年第6号)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将我区所有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3、制品部分适用投入产出法扣除的农产品单耗数量全区统一标准

(1)葡萄酒制造、啤酒专用大麦芽、啤酒专用小麦芽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关于发布部分产品试行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内蒙古自治区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2年第10号)

(2)对生产调制乳、发酵乳、全脂乳粉的主要原料牛乳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财政厅关于发布部分产品试行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内蒙古自治区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3年第2号)

(3)以胴体牛羊生产冷鲜带骨及去骨肉,牛肉制造牛肉干,小麦制造面粉、麸皮,谷子制造小米,稻谷制造大米、稻糠,甜菜制糖,马铃薯制造淀粉,玉米制造淀粉及相关副产品,玉米芯制造糠醛,原绒加工无毛绒,原绒制造纱线,原绒制造针纺织品,原木加工锯材所耗用的初级农产品原料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关全区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14年第19号)

4、《内蒙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汇总表》

图片

二、核定方法

目前大部分地区使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成本法在逐步被淘汰。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根据主要用途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核定方法如下:

(一)用于生产货物,且构成产品实体

1.投入产出法

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适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其中,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13%或9%),目的是为了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特点,使得最终产品销项计算税率和它的原料进项计算税率相一致。农产品单耗数量是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的,不是纳税人的个别标准。

案例一:某公司2025年5月1日—5月31日销售10000吨巴士杀菌羊乳,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000元/吨。使用投入产出法计算核定的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0吨×1.06×0.4×9%/(1+9%)=350.09万元。

【提示】如果此例换成生产出的产品是酸奶等13%税率的货物,则公式中的扣除率为13%。

依据: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成本法

成本法侧重于农产品耗用金额的控制,企业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农产品耗用率计算确定本期农产品成本,最后确定当期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农产品的产品成本,在计算时应当予以扣除。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案例二:某酒厂(一般纳税人)外购粮食生产销售白酒,采用成本法核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粮食耗用率为80%。2025年6月,企业主营业务成本为15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副产品。

解:当期允许抵扣粮食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150*0.8*0.13/1.13=13.81万元

依据: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三项、财税〔2012〕38号  

3.参照法

由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规定了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试点行业生产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因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其他产品的,可采取《实施办法》第四条中“参照法”,即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并在投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局提出申请。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在投产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纳税人的平均水平,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核定,并报省税务局备案。

(二)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案例三: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企业。2025年5月期初库存农产品200吨,期初平均买价0.21万元/吨;当月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400吨,每吨含税价格0.24万元,入库前发生整理费用1万元;因企业生产能力下降,当月直接销售外购农产品2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0万元。已知农产品损耗率为3%,则甲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万元。

本月加权平均单价=(200*0.21+400*0.24)/600=0.23万元/吨,注意平均购买单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0.23*260/(1-3%)*9%/(1+9%)=5.09;应纳税额=140*9%-5.09=7.51万元。

(三)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或9%)/(1+10%或9%)

注: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10%;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初级农产品的,扣除率为9%。

案例四:某植物油厂购入原木生产用于本厂机械设备(适用税率13%)的包装箱,2025年5月份耗用原木10立方米,平均购买单价7800元立方米,计算原木进项税额。

解: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増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0%/(1+10%)=10×7800×10%÷(1+10%)=7090元。

三、会计核算

(一)用于生产货物,且构成产品实体

案例五:M公司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购进原乳1000万元,采用核定扣除办法。

借:原材料—原乳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假设2025年4月核定抵扣进项税额 5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0万元

贷:原材料—原乳 50万元 或 主营业务成本 50万元

(二)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

案例六:某纺织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购皮棉为原料生产棉纱,2025年5月8日,自某商贸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皮棉200吨,取得对方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金额80万元,税额2.4万元,款项尚未支付。该企业棉纱无期初库存,当月对外直接销售皮棉90吨,每吨含税售价4400元,假定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损耗率为5%。

1.购进时:

借:原材料  824000

贷:应付账款  824000

2.直接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39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63302.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697.25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皮棉期末平均购买单价为824000÷200=4120元/吨。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90/(1-5%)×4120/(1+9%)×9%=32227.91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90/(1-5%)/(1+9%)×4120=358087.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227.91

贷:原材料     390315.79

(三)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

案例七:

1.某粮食加工厂2025年5月购进包装物共计50000元。

借:原材料—辅助材料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2.该厂6月生产年糕耗用包装物20000元。

当月包装物核定扣除进项税额=20000/(1+9%)×9%=1651.38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51.38

贷:主营业务成本  1651.38

四、风险提示

1、购入非农产品计入农产品明细账,核定扣除进项税额,造成多抵扣进项税额。

2、扩大核定扣除适用范围,不在试点范围内的行业企业实施了核定扣除办法,造成多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农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核定扣除计算进项税额,同时又勾选确认抵扣进项税额,造成重复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4、虚开农产品单价,从而增加期末平均买价增加,造成多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5、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时,扣除率应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错误的用了农产品税率,造成少抵进项税额。

五、相关税局PPT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讲解.pptx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讲解.pptx

国家税务总局迁安市税务局:农产品核定扣除相关政策.pptx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相关政策讲解.pptx

国家税务总局平度市税务局:农产品核定扣除培训.ppt

六、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相关政策资料包

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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