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规定:
附件 2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六)生产生活服务。
生产生活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 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 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 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加工修理修配服 务和其他生产生活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 会议展览服务。
(3)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 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 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 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 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13.居民日常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 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育养、殡葬、 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 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资料联系主管税局进一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