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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7-13
2026-07-1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08号提案的答复
沪市监提〔2026〕287号  发布时间:2026-07-09   
 

张玉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职业闭店人乱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职业闭店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权转让、恶意促销、转移资产等手段,协助不良商家逃避债务,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您在提案中深刻剖析了闭店行为隐蔽性强、监管衔接存在盲区、民事维权执行难、刑事立案门槛高等问题,并提出了强化资金监管、明确认定标准、推动穿透追责等针对性建议。各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已开展一系列工作并将持续推进落实。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构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新格局,强化预收资金监管
  市委金融办牵头修订《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管行业必须管发卡、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构建“1(1个地方性法规)+N(n个行业细则)”制度体系,形成市委金融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在沪金融监管机构深度参与、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一体化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体系。建成协同监管服务平台,集成备案、资金存管、风险监测等功能,消费者可通过“随申办”查询相关信息。推动交通银行等14家银行机构、1家信托机构、1家公证机构、3家保险公司接入平台,推行商业银行存管、服务信托、公证提存、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等多元化资金管理方式。截至目前,共有2427家企业采用商业银行存管模式,体育健身领域33家经营者采取服务信托模式,长宁公证处推出公证提存模式累计服务155家机构(其中42家健身机构、113家养老机构)。
  市商务委依托平台动态监测预收资金余额、存管不足、保险过期等高风险情形,及时预警并通报相关区及部门;针对“小南国”等闭店风险事件,会同区商务委和单用途预付卡协会推动企业形成退费方案,委托协会负责登记、公示及退费工作,取得较好处置效果。
  (二)强化登记环节的审慎审查与违法干预
  为有效阻断利用公司登记程序恶意逃废债务的通道,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95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相关部门告知存在职业闭店人风险的企业,在申请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登记时,实施审慎审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
  二是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明显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或者备案;已经办理的,依法予以撤销。其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对恶意逃避债务情况有书面认定的,作为重要依据。
  (三)加大执法力度,畅通行刑衔接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预付式消费相关经营者应备案未备案、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在查办线索或案件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严格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本市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公安经侦部门建立风险筛查机制,综合相关警情、舆情,结合工商登记变更等异常情况,研判高风险预付费机构;立足打击违法犯罪本职,从经营模式、履约能力、资金用途等多方调查、综合论证,依法严厉打击利用职业闭店手段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已侦破多起案件,并主动衔接检法部门在罪名定性、证据标准等方面达成统一共识。
  (四)强化司法保障,坚持穿透式审判与协同共治
  上海法院坚持穿透式审判原则,构建刑事严惩、民事规制的全方位治理格局。
  1.刑事审判方面,对以欺诈为目的诱使消费者充值后闭店失联的行为,以诈骗罪定罪惩处。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发布涉预付费式消费典型案例,明确职业闭店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6年本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宣判首例“职业闭店人”入刑案,被告人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年5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接盘经营”式教培机构合同诈骗案做出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六个月,形成有力震慑。
  2.民商事责任认定方面,充分发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和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制度功能,刺穿公司面纱,规制出让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恶意逃避出资义务的行为和受让股东的“职业背债”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股东的民事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等债权人合法权益。
  3.联动治理与数字赋能方面,主动参与预付式消费企业非正常停业应急会商,为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各方提供专业法律支持;运用大数据建模精准抓取未全面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企业信息,推送至市大数据中心,破除司法机关与登记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效防范“恶意注销”。
  (五)加强宣传引导,推动行业自律
  市公安局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市高院持续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市商务委正积极推动《上海市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及其配套的发卡合同示范文本、单用途卡章程示范文本出台实施,引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预付消费资金全流程监管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存管账户监控、提高存管比例、限制预付款用途等建议,市委金融办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体育、商务、教培等领域监管细则出台或修订,将在体育健身行业已实行“限额、限次、限期”管理和民政领域已明确预收费总额限制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三限”管理覆盖范围,推动商务、教培等领域全面施行。扩大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接入范围,推动预收资金直接进入存管账户,动态监测金额变化与资金流向,切实保障商家兑付能力。
  (二)加强主动监管与常态化执法
  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单用途预付卡跨部门综合监管,配合牵头部门优化监管场景,联合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预付式消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发卡、未备案、挪用资金以及预收资金未进入存管账户等行为,完善日常监管信息共享与案件情况通报机制。同时,针对您建议将单一行为整合为连贯行为进行综合认定,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综合性认定规则,为执法与司法提供清晰依据。
  (三)深化多部门联动执法与行刑衔接
  各相关部门将持续推进并深化已有的多部门联动执法与行刑衔接机制,重点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惩戒等环节加强协同配合,提升打击合力和治理效能。同时,持续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再次感谢您对本市打击职业闭店人乱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预付式消费治理体系,严厉打击职业闭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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