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来啦
近期,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一篇关于离境退税的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1.
上海市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可选择什么支付方式?
答:境外旅客按照现行规定在本市离境口岸办理退税专用场所申请退税时,可在现有的现金、银行转账两种方式之外,选择第三方便捷支付方式。支付币种为人民币。本市首批第三方便捷支付方式为支付宝。
2.
上海市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享受“即买即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物金额在200元至22.22万元;(二)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三)境外旅客承诺于购物开单后28天(含)内,由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所购退税物品从上海口岸离境,且境外旅客离境日距入境日未超过183天;(四)境外旅客已购物并取得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离境退税申请单》;(五)境外旅客持有可操作预授权担保的信用卡。
3.
境外旅客在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商店购买货物怎么办理退税?
答:1.商店开单预付。对在“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并选择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境外旅客,“即买即退”商店或退税代理机构应当主动出示协议书,待境外旅客签字确认后,为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手续,开具《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并现场支付预付金。
2.海关进行验核。享受离境退税“即买即退”的境外旅客,在离境时应当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验核。
3.退税代理机构审核。境外旅客应将本人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提交给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并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对旅客按照协议书约定在承诺期限内于指定口岸离境,且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为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办结退税事项,预付金视为已退税款;不符合离境退税政策规定的,退税代理机构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预付金,不再就该笔业务办理退税。
(2)对旅客未履行协议书约定,超过承诺期限或未自指定口岸离境的,退税代理机构自旅客承诺离境期限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扣款方式追回预付金。待旅客实际离境时,再由离境地退税代理机构按照离境退税政策规定审核办理退税。
4.
离境退税“即买即退”办理流程可以异地通办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6〕37号)的规定:为推动“即买即退”异地通办,在风险可控、业务合规、跨区域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税务总局通过信息系统配置优化“即买即退”业务流程,支持代理机构在退税商店开单后线上审核退税。自2026年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开单地代理机构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对境外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按现行规定办结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