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613)公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7月20日公司股东会审议的四项议案前三项均获得通过,第四项“关于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票数只占总表决票数的40.3859%,未获通过。黄晚兰女士1943年出生,已经83岁,202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而向股东会提出罢免黄晚兰女士董事职务议案的正是她的女儿和女婿。



女儿女婿罢免母亲董事职务的五大理由
奥精医疗于2021年5月21日在科创板上市,主营业务为: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什么上市5年后女儿、女婿会联手罢免高龄母亲董事职务?
7月14日,奥精医疗发布《关于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征集人为黄晚兰女士的女儿Helen Han Cui(崔菡)、女婿Eric Gang Hu(胡刚)。对于罢免母亲董事职务的理由,女儿和女婿在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写得很清楚,列出了5条理由。


征集人征集主张为:同意免去黄晚兰女士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征集人表决理由为:
(1) 股东分歧未能有效协调,董事会决策效率下降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崔福斋先生于2025年6月逝世后,黄晚兰女士和Helen Han Cui(崔菡)分别继承了崔福斋先生持有公司的相应股份。但HelenHan Cui(崔菡)和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方未达成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各相关方未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制权架构及股东内部决策机制发生实质变动。在公司治理架构面临调整的关键阶段,董事长黄晚兰女士未能有效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未能化解核心股东之间的分歧,致使董事会未能及时就重大经营决策达成共识,影响了公司正常的治理秩序与决策效率。
(2) 财务管控与预算约束缺位,管理费用侵蚀盈利
在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处于特定体量阶段,公司的管理费用支出背离行业常规水平。与业务模式、营收规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管理费用率高出同行业平均水平数倍。上述不合理的行政及管理开支,缺乏业务量支撑与内控成本管控依据,挤压了公司的利润空间,拖累了企业经营效益,导致广大中小股东的投资收益承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3) 重大海外投资决策缺乏审慎论证,造成流动资金长期无效占用
黄晚兰女士在其主导经营期间,强力推进了针对德国相关企业的海外重大投资收购。该项目在前期决策中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全面的风险评估与严谨的可行性论证。自收购完成以来,相关业务表现持续低迷,产销严重失衡,导致公司积压了远超正常周转周期的巨额产品库存。这一错误投资决策不仅未能为公司贡献预期收益,反而长期锁定了大量经营性流动资金,造成了重大的资产沉淀与经济损失。
(4)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脱离实际,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存疑
在公司日常经营及办公场地装修改造等非生产性项目投入中,公司管理层未能恪守精细化管理与严密的成本控制规定。部分改造项目脱离了企业实际办公需求,存在盲目提高标准、重复改造及产生大量非必要开支的现象,导致大额资金未能优先投入到核心研发或市场拓展中,属于典型的履职懈怠与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损害了公司财产权益。
(5) 经营内控合规意识缺失,引发多起对外诉讼纠纷并产生额外损失
由于日常经营决策流程不够规范、合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在黄晚兰女士主导公司管理期间,引发了多起对外诉讼及法律纠纷。前述诉讼案件不仅使公司承担了额外的法律服务费用、诉讼成本及潜在的赔偿款项,进一步加剧了当前的经营管理压力,更对公司的市场信誉、品牌形象及资本市场的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冲击。
当前公司股价已处于破发状态,这一现状反映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不足,不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保护。结合黄晚兰女士当前的年龄、身体与精力现状,其在面对科创板高强度竞争环境下的重大经营决策制定、合规风险防控等关键事项上,已难以全面、独立、勤勉地履行董事应尽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综上所述,为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提升公司治理的独立性、透明度与市场公信力,为此,征集人决定公开征集投票权,呼吁全体股东罢免黄晚兰女士的董事职务,且征集人亦会积极提名具备专业背景、国际化视野的新任董事人选,以期提振投资者信心,改善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遗憾的是,对于女儿女婿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呼吁,没有股东响应。7月21日公布的《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显示:本次征集投票权获得的授权股东人数为0名。

女婿争取董事的提名议案被阻,女儿职工董事职务被免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9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8.76%股份股东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Eric Gang Hu(胡刚)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函》,《提案函》要求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关于选举Eric Gang Hu(胡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下简称“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不予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理由如下: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8年11月26日止。目前,公司尚在任期内的现任第三届董事共计9名,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应当解除其职务的情形。在此情况下,提案中要求选举Eric Gang Hu(胡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9人上限,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离任的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发来的《奥精医疗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以下简称“职代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罢免Helen Han Cui(崔菡)同志职工代表董事职务的议案》。自职代会决议作出之日起,Helen Han Cui(崔菡)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公司2024年、2025年扣非净利润均为负
公司2021年上市当年,扣非净利润为9746万元,上市后业绩持续下滑。2022年下降至8006万元,2023年大幅下降至2577万元,2024年、2025年分别为-2837万元、-96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又是-1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