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对 2022-2024 年度所得税纳税额进行调整,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3,577.58 万元,滞纳金 1,259.09 万元,合计4,836.6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足额缴纳和调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本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 2026 年公司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终以公司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