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税率为6%。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价款,应当以工资、福利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为合法有效凭证留存备查。否则,不得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征收率为3%。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扣除的价款应如何开具发票?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按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的,全部含税销售额和扣除的价款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列明,发票的税额按含税销售额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否则,不得扣除。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哪些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和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意: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甲供工程是否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可以扣除的分包款应如何开具发票?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纳税人按规定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否则,不得扣除。
政策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0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0号)
来源:江苏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