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综合
81whafqv581w,bqsaoeux7m45
税局查处“黑中介”诱导1800人虚假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骗取退税案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华税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图片7.png

退税“馅饼”实为“陷阱” 近1800人上当受骗

——咸阳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诱导纳税人虚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骗取退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诱导纳税人虚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骗取退税案件。经查,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黑中介”周静以“税务局工作人员”身份为幌子,通过老乡介绍、微信群“打广告”等方式,对外宣称可提供个税汇算代办服务、增加退税金额,诱导他人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账号信息,帮助“操作”虚假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并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该案共涉及1797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依法对偷税1万元以上的179人立案查处,依法追缴1797名违规退税人员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573.25万元。周静因涉嫌逃税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由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彬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申报数据疑点重重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彬州市税务局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辖区内出现多起个人所得税异常申报情况。这些异常申报呈现出明显的共性特征:一是申报人员行业与地域分布高度集中;二是普遍存在频繁修改申报信息、循环填报不同减免项目的异常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彬州市税务局随即将该情况上报。经上级单位依托税收大数据对全市自然人纳税人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多个区县均存在类似申报现象——部分纳税人反复修改申报信息,所填报的事项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且佐证材料存在疑点。

鉴于上述异常情况高度可疑,可能涉及有组织的虚假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迅速成立由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牵头的案件专项工作组,并联合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依法立案开展调查。

 

揭秘“帮忙”背后猫腻

检查组根据前期分析线索,决定将申报异常集中的矿产企业作为重点核查方向,开展实地调查。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相关纳税人无法对其所申报的减免事项提供合理说明与有效佐证,最终承认系在周静的“代办”下,进行了不实填报,意图不当获取个人所得税退税。

随着调查深入,检查组依法全面调取了涉案人员与周静之间的通讯记录、资金往来等信息。通过对周静微信交易记录中的2万个交易对象、3万余条交易数据交叉比对分析,最终锁定了关键证据,完整还原了一个以“帮忙退税,能帮你多退一点”的虚假填报骗取个人所得税退税案件操作模式:

“黑中介”周静伪装成“税务工作人员”,通过熟人网络与社交媒体广泛发布所谓“专业操作、合规多退”的诱导信息,同时分享大量真假参半的税务知识,展示虚假“成功案例”以骗取信任。其诱使纳税人提供个税APP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等敏感个人信息后,将非法获得的五千余条公民信息虚假使用,虚假抬高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以此骗取退税,并从中抽取20%的所谓“手续费”。

图片8.png

 

骗税行为终要受惩

通过线上线下综合调查,检查人员查明,周静本人并无税务专业背景,而是利用部分纳税人对个税退税政策了解不够、又存有侥幸心理的情况,以所谓“代办退税”为名实施违法行为。此案涉及人员达1797人,覆盖5个县区、18家企业,其中多数为流动性较强的矿区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5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向涉案人员讲清政策法规和违法后果,并对其中偷税1万元以上的179人立案查处,依法追缴违规退税人员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573.25万元。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周静因涉嫌逃税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由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彬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须申报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并据实报送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及免税收入,2025年度个税汇算期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依法如实办理,切勿轻信某些带有欺骗诱导性质的“节税秘笈”。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对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华税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代办退税”为名、行虚假申报之实的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人数之多、手段之隐蔽,给广大纳税人敲响了警钟。

首先,纳税人须清醒认识到,个税申报的法律责任不可转嫁。周某以“税务局工作人员”身份骗取信任,诱导近1800人交出个税APP账号密码,但任何“代办”都无法改变纳税人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这一法律底线。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179名偷税金额较大的纳税人被立案查处,合计追缴1573万余元,贪图退税“馅饼”换来数倍罚款与信用受损,得不偿失。

其次,税收大数据已使虚假申报无所遁形。本案中,税务机关通过分析行业地域集中、频繁修改、循环填报等异常操作特征,精准锁定疑点,继而调取周某微信交易记录中的2万余个交易对象、3万余条数据交叉比对,完整还原违法链条。在以数治税的监管环境下,脱离真实业务的操纵易被记录、比对和发现。个税汇算清缴在即,广大纳税人应请务必据实填报。

最后,专项附加扣除须据实填报,切勿凭空创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各项目(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均有明确适用条件,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纳税人须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025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自行申报,切勿将账号轻易委托他人代为操作,更不得以“节税”为名虚填减免项目。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