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二条第(一)项第1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您自己上山采挖虫草,属于直接从事植物的采集活动,符合“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范围,您销售自己采挖的虫草,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过有一点要注意,这个免税只针对自产自销。如果您收购了别人的虫草再转手卖出去,那就不属于免税范围了。
另外,您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时候,需要先预缴个人所得税,这点也要留意。
政策依据:
《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