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答复4个热点出口退税与平台税务问题
1、跨境电商企业不同出口模式(0110、9610、9710、9810)出口退税政策一样吗?
更新时间:2026-04-30 适用范围:深圳
您好,目前,出口退税仅针对9810有特殊规定,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其他出口通关模式,海关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但出口退税暂无特殊规定,均需按规定留存出口备案单证和收汇资料。
2、收到提示“2025年第四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少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收入金额······”应如何处理?(深圳)
更新时间:2026-03-25 适用范围:深圳
您好,如您收到关于申报收入少于平台报送收入金额的短信提醒,请及时将您从各平台取得的收入进行归集,核实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行为,如属申报错误,请及时进行更正。
同时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据实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义务。
3、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的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深圳)
更新时间:2026-04-08 适用范围:深圳
您好,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给税务局的销售额是属于含税收入。
4、对于互联网平台企业分拆收入包括哪些情形,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5-09-30 适用范围:全国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所称分拆收入是指互联网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将本属于同一纳税主体的收入分散至多个纳税主体,以达到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的目的。
对于分拆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特别是平台企业策划、协助、诱导、教唆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导致报送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公告》将其明确为《规定》第十条“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税务机关将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答复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