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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6-05-13
两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
   发布时间:2026-05-08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审核认可,并经香港监管机构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准自2026年5月15日起,可以本所名义在香港资本市场为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增补两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对于降低内地企业在港上市成本、推动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促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将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推动两地会计行业共同发展。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内地与香港有关监管要求,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持续符合要求,推动其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两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
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答记者问

2026年5月8日 来源:会计司

2026年5月8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与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公布了增补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日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增补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增补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背景和意义。 

  答:推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是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2010年12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首次向香港监管机构推荐了12家可以本所名义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H股会计师事务所)。这一机制实施十余年来,有效降低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在深化两地会计交流合作、促进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施过程中,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因不符合审核推荐基本要求而退出名单,为做好名单增补工作,2025年11月19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4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开展名单增补工作的具体原则、申报要求、申请材料、工作程序等事项。《通知》印发后,共有4家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核、综合评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择优确定了向香港方面增补推荐的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即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推动两地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两地会计监管协同;有利于持续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交易成本,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二、增补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是如何产生的? 

  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流程,确保名单增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一)组织领导。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名单增补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审核推荐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负责人组成。审核推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财政部会计司),并成立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评价局、中国证监会会计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工作组。 

(二)初审公示。截至2025年12月10日(《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审核推荐委员会共收到4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联合工作组按照《通知》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并于2025年12月29日将相关申请材料在财政部网站、中国证监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核查。初审结束后,联合工作组结合公示材料,对4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实地核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约谈有关人员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内部管理、质量管理、国际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对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形成了实地核查报告。 

(四)综合评议。为保证审核推荐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联合工作组在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每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议打分,并报审核推荐委员会审定。 

(五)上报公布。审核推荐委员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得分排序结果拟订了增补推荐名单,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领导审定,并经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确认后,予以公布。 

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要求? 

  答: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质量管理,树立品牌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内部治理,夯实一体化管理基础。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决策科学、运转协调的治理机制。应当加强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在全所范围内实施统一战略、执行统一标准、强化一体化管理,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实质统一。 

第二,强化质量管理,筑牢执业风险底线。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执行。要把提高执业质量、有效防范风险摆在突出紧要位置,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严格质量控制流程,厚植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事务所文化。 

第三,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跨境综合服务能力。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有效整合境内外网络资源和客户资源,进一步开辟境外市场、拓展跨境业务。应当强化品牌意识、培育品牌文化,增强在国际网络中的影响力,提升跨境综合服务能力。 

四、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采取哪些后续管理措施? 

  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内地与香港有关监管要求,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持续符合要求,推动其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 

一是持续条件审核。推荐并非“终身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健全完善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定期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对于持续不符合《通知》基本要求的,将会商香港监管机构撤回推荐。 

二是强化后续管理。财政部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执业质量检查的项目抽检范围,每年在检查H股会计师事务所时,抽检部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实现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滚动覆盖。同时,加强对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要求H股会计师事务所从2025年度报备工作开始,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送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信息,并提交H股企业审计报告。 

三是加强监管协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强化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后续监管,并与香港方面及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五、请介绍一下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情况。 

  答:内地与香港会计界长期保持深入交流和密切合作关系。两地会计、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为沪港通、深港通等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提供了坚实支撑。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推进,有力支持了大湾区会计人才高地建设。在跨境监管合作方面,内地与香港先后签署一系列合作备忘录,在线索移交共享、监管信息互通、审计工作底稿调取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协同机制。在考试开放方面,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向香港居民开放,两地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在会计服务方面,内地对香港会计专业人士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香港会计专业人士依法在内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香港会计专业人士注册成为内地注册会计师时享有审计工作经验互认。上述政策举措极大地便利了香港会计专业人士在内地就业创业。 

未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会同香港监管机构持续推动两地会计行业交流合作,深化在准则等效、监管协同、市场开放、信息共享及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促进两地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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