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综合
公司在报销面试人员路费时,能否将其税前扣除呢?
发布时间:2026-05-09   来源:彭怀文说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公司在报销面试人员路费时,能否将其税前扣除呢?
解答:
公司报销面试人员路费,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面试是企业招聘员工的必要环节,报销面试人员路费是为了企业获取合适的人力资源,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属于合理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会计处理上,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中的“招聘费用”明细科目。但企业需留存好相关凭证,如面试通知、路费发票、面试记录等,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2026024305号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