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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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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5-15
2026-05-15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一]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商服务〔2026〕125号  发布时间:2026-05-12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沪商规〔2024〕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沪商服务〔2025〕107号)、《上海市促进餐饮业智能化布局行动计划(2026-2028年)》(沪商服务〔2025〕356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进一步提升上海环球美食影响力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一)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2日
 
  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一)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沪商规〔2024〕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上海餐饮企业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沪商服务〔2025〕107号)、《上海市促进餐饮业智能化布局行动计划(2026-2028年)》(沪商服务〔2025〕356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进一步提升上海环球美食影响力有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企业拓展新店
  1.对经营门店数量较上年实现净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
  2.支持在沪开设全国及以上级别品牌首店;
  3.支持在等级景区、公共体育场馆、演出场所、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内新开设的餐饮门店。
  (二)支持餐饮门店装修改造升级
  1.支持对连续经营超过3年的餐饮门店进行装修改造;
  2.支持对门店进行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改造升级;
  3.支持加大燃气安全和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投入。
  (三)支持餐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1.支持通过短期性经营贷款提升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
  2.支持通过购买保险提升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
  支持特色餐饮集聚街区、商业综合体等主体举办品质化、特色化、创新性的精致餐饮促消费主题活动。
  (五)扩大环球美食影响力
  1.支持打造街区型环球美食地标;
  2.支持举办环球美食促消费主题活动;
  3.支持开设环球美食首店。
  (六)支持行业加快智能化布局
  1.支持打造智慧餐饮供应链;
  2.支持餐饮品牌精准运营与拓展;
  3.支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上述(一)至(四)项支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五)至(六)项支持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二、支持标准
  (一)支持企业拓展新店、支持餐饮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支持餐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等项目
  1.具体参考《2025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沪商服务〔2025〕115号)中的“2025年上半年支持项目”(https://sww.sh.gov.cn/zwgkgfqtzcwj/20250424/37fe70c203c34f22af5871967f1ff336.html)。
  2.已按照“沪商服务〔2025〕115号”要求获得支持的市场主体,只对2025年下半年实际发生的事项予以支持,且各项目同一年度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沪商服务〔2025〕115号文要求;其他企业按照2025年全年实际发生的事项予以支持。
  (二)扩大环球美食影响力、支持行业加快智能化布局等项目
  1.扩大环球美食影响力
  (1)支持街区型环球美食地标运营主体(不含地产开发商)对地标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服务能级提升,按实际费用支出的50%但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支持;
  (2)举办品质化、特色化、创新性的环球美食促消费主题活动,吸引环球美食品牌企业超过20个,并减免摊位费、水电费等支出且市场效应显著的美食活动,按照活动场地费、设施设备、宣传费等费用支出的50%但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2026“环球美食汇”重点活动不超过100万元;
  (3)在沪开设环球美食首店,包括中国(内地)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亚洲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全球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等,给予每家门店不超过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
  2.支持行业加快智能化布局
  同一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报以下多个支持方向,累计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1)通过应用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采购、加工、仓储、物流等供应链各环节管理水平,实现全流程可追溯、高效透明匹配的餐饮企业,按相关设施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等费用支出的50%给予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200万元;
  (2)通过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分析餐饮消费趋势、区域口味偏好等因素实现菜品优化和新品研发,以及推动新品牌孵化、市场拓展和品质管控等智能化经营的餐饮企业,按照相关设施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等费用支出的50%给予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200万元;
  (3)对门店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餐饮企业,按照相关设施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等费用支出的50%给予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在上海市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
  (二)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餐饮业(H62)”,且政策实施期间内企业营业额增速高于上海餐饮业平均水平,或新开业并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申报“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支持打造街区型环球美食地标”“支持举办环球美食促消费主题活动”项目除外),具体以官方统计数据为准。
  (三)申报“支持企业拓展新店”“支持餐饮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支持餐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的市场主体,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三年内无违法行为且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扩大环球美食影响力”“支持行业加快智能化布局”的市场主体,截至2026年6月30日,三年内无违法行为且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书》(线上填报,详见附件1)。
  (二)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需赋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申报“支持企业拓展新店”项目,需提交门店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任意一张日期需在政策实施期间),申报“支持在沪开设全国及以上级别品牌首店”“支持开设环球美食首店”的企业还需提交经第三方机构根据《首发经济评价通则》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申报“支持餐饮门店装修改造升级”项目,需汇总提交涉及装修改造升级的费用清单(需匹配每笔装修改造升级费用所对应的具体门店),以及装修相关合同及购买相关设施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的合同、发票与银行回单等单据;费用清单中各费用对应的门店、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需一一对应匹配,各单据日期须在政策实施期间内。
  (五)申报“支持餐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中的“支持通过短期性经营贷款提升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项目,根据申报主体贷款所在银行(详见附件2),可通过“免申即享”流程获取支持;若不在附件2名单内,或申报“支持通过购买保险提升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的市场主体,需提交贷款与保险的合同、发票与银行回单等单据复印件,各单据日期须在政策实施期间内;若申报短期经营性贷款的银行回单中包含本金及利息,需注明利息部分的金额。
  (六)申报“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支持举办环球美食促消费主题活动”项目,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方案、费用支出明细,以及相关建设投入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与成效评估等证明材料;“环球美食汇重点活动”申报材料还需包括经第三方机构根据《上海环球美食促消费活动评价指引(试行)》出具的评估报告。
  (七)申报“支持打造环球美食街区”项目,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费用支出明细,以及相关建设投入的合同、发票、银行回单等单据,以及经第三方机构根据《“上海市环球美食地标”培育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申报“支持行业加快智能化布局”项目,需提交涉及智能化布局的费用清单(需匹配每笔费用所对应的项目),以及购买相关设施设备硬件或系统软件的合同、发票与银行回单等单据,各单据日期须在政策实施期间内。
  申报主体须有序整理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国家或市级资金,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上海市环球美食地标”培育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上海环球美食促消费活动评价指引(试行)》《首发经济评价通则》均已公开发布)。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一网通办”中的“随申兑惠企政策精准服务”专窗(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policy_zq/policy/index from=zwfw),搜索“2026年餐饮项目一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在线填报、申报材料上传(上传材料请确保清晰有效)。
  (一)申报“支持企业拓展新店”“支持餐饮门店装修改造升级”“支持举办特色餐饮促消费活动”的市场主体,请于2026年6月16日23:59前提交。
  (二)申报“扩大环球美食影响力”“支持行业加快智能化布局”的市场主体,请于2026年8月31日23:59前提交。
  六、审核流程及要求
  (一)各区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市商务委。
  (二)材料审核。市商务委汇总各区初审后的企业材料,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
  (三)公示公布。就审计确认入围的市场主体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申请拨付。市商务委按照最终入围名单,对照支持标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和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七、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
  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已获国家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商务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附件:1.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一)申报书
   2.短期性经营贷款项目免申即享机构名单
  联系人:
  市商务委 23110650
  浦东新区商务委28282701
  黄浦区商务委 33134800-21051
  静安区商务委 64178237
  徐汇区商务委 64872222-3559
  长宁区商务委 25050883
  普陀区商务委 52564588-7042
  虹口区商务委 25658339
  杨浦区商务委 25032848
  宝山区商务委 56173826
  闵行区商务委 64131790
  嘉定区商务委 69989880
  金山区经委57921185
  松江区经委37734687
  青浦区商务委 59734847
  奉贤区经委67192173
  崇明区经委59623330
相关附件:
1.2026年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餐饮项目一)申报书.docx    
2.短期性经营贷款项目免申即享机构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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