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2027年度(第五批)和2026年度—202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2027年度(第五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一)海南珊瑚海海洋生态修复公益基金会
(二)琼海市教育基金会
二、2026年度—202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琼海市慈善总会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政厅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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