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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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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5-11
2026-05-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26〕14号  发布时间:2026-05-05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5日
 
  四川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构建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助力人工智能产业建圈强链,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实现人工智能与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形成2—3个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细分赛道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打造10个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标杆大模型、研发一批轻量化端侧模型,建设10个左右行业领域重大标志性应用场景,建成20个左右应用场景实验室等公共平台。到2030年,争创1—2个国家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200家智能制造先进工厂,集聚人工智能企业2500家以上、产业规模突破4000亿元,加快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和应用先导区,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到2035年,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
  二、重点任务
  (一)“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成立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联盟,整合算力、大模型、科学数据和干湿实验室等资源,构建人工智能国产生态的科研新范式。建设省科学数据中心,建立汇交共享机制,提升科学数据供给能力。推动国省级重点实验室构建智能化干湿实验室。深化人工智能在新药研发、材料、化学等领域科学研究中的融合应用,加速“从0到1”科学发现和“从1到N”技术落地进程。〔责任单位:科技厅,教育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人工智能+”制造。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活动,分类制定“人工智能+制造”行业应用全景图和转型路线图,重点推动在工艺设计、关键工序等核心环节应用。梯度培育一批智能工厂,差异化打造中小企业用得起的“小快轻准”解决方案,满足不同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加快推进智能机器人(犬)、智能网联汽车等智能装备迭代升级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国资委)
  (三)“人工智能+”生产性服务业。探索无人服务与人工服务结合新模式,发展提效型、陪伴型智能原生应用,优先在软件、信息、金融、商务、法律、物流等服务链条长、社会渗透深的领域推进智能化转型。推广“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产业技术研究转化等服务模式,联动创新平台、高校院所企业和投融资机构,加快构建高效智能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科技厅、商务厅)
  (四)“人工智能+”农业。加快农业基础模型与算法开放平台建设,强化育种、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创新,支持农产品智能分选、无损检测、农产品溯源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推动“农机+北斗”模式应用,打造一批低空飞行农业装备和丘陵山区集群式装备应用场景。争创全国智慧农业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五)“人工智能+”低空。整合地理信息、构筑物等数据,构建低空空间立体数据底座。打造防汛抗旱等低空行业专用世界模型,逐步迭代为通用世界模型。着力提升低空智能终端产品感知、决策、管控水平。加快建设全省低空智联网,夯实一体化保障能力。面向工业巡检、物流配送等大尺度空间应用领域,打造一批标杆性示范场景。强化低空安全智能监管。(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六)“人工智能+”医疗。推动智慧诊疗大模型和智能体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提升辅助诊断和管护能力。发展智慧药房,推广处方调剂、药品核对等智能应用。深化医工融合,开发人工智能辅助医疗器械新产品,支持多模态、扩展现实等技术加速赋能现有器械设备。完善医疗数据管理规范与统一标准,推动“三医”协同和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临床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制度。加强人工智能在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中的深度应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七)“人工智能+”文化旅游。推动文创大模型和智能体加速落地,打造特色“爆款”应用。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工程,丰富数字文物文创产品,建强四川数字文创产业。建好国家超高清视频创新中心、视觉融合场景体验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深化人工智能在文旅智慧管理、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沉浸式体验项目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八)“人工智能+”地质矿产。汇集地质行业核心业务数据,研发地质矿产智能体,推动人工智能在地质数据智能处理、野外智能填图、智能找矿决策、地质灾害智能识别、地质灾害智能预警等领域落地应用,构建数据采集、智能分析、精准定位、灾害识别与预警的全链条智能化技术体系。(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九)“人工智能+”能源。构建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创新体系,建设能源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提升基础模型的行业适配与应用能力。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以场景培育推动人工智能在智能电网、能源新业态、新能源、柔性输电、水风光多能互补发电等领域应用,探索一体化人工智能应用方案。(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十)“人工智能+”交通运输。建设高质量交通运输数据集、算法库,研发公路网综合运行分析、基础设施结构检测监测与运维等智能体。建好绵阳国家级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加快智能驾驶系统、远程驾驶座舱等产品研发,稳慎推进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示范应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绵阳市)
  (十一)“人工智能+”商贸。完善无感支付、智能穿戴等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即时零售、无人零售等新场景新业态。遴选推广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软件、智能眼镜、智能家居等软硬件产品。开展“人工智能+”商贸案例推荐工作,提升成都春熙路商圈、成都国际金融中心、绵阳上马故事商圈智慧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政府、绵阳市政府)
  (十二)“人工智能+”教育。推动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全覆盖,强化教师素养培育,创新应用智能助教、智能学伴等教学工具,构建智能化情景交互学习模式,促进教师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变革。升级“四川云教”,推进“网链共享计划”建设与应用,构建普惠、便捷的基础教育资源共享体系,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责任单位:教育厅)
  (十三)“人工智能+”就业。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好“数智”招聘平台,引导劳动者主动适应就业转型。培育发展智能代理等创新型工作形态,推动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应用。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减少对就业的冲击。(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十四)“人工智能+”康养。推进智能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着力缩小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数字鸿沟”。深化人工智能在居家健康助手、康养机器人等产品,以及养老社区、养老机构等的融合应用,优化智能照护等服务。探索为独居、困难老年人建设居家安全动态监测数字化网络。(责任单位:民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十五)“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探索建立省国防科技工业大数据服务管理平台,推动中央企业在川备份部署区域算力中心节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及数据资源流通共享。争取国产工业软件生态共性平台在川布局,持续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基地,构建产研一体的智能研发与演示平台,探索人工智能赋能装备敏捷开发、迭代升级的新型模式。〔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科技厅〕
  (十六)“人工智能+”应急管理。深化人工智能在灾害监测预警预判、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行为识别等领域应用。构建灾害应急管理大模型体系,深化在有限空间作业、燃气中毒、森林防灭火、地灾防治等领域应用。推动机器人(犬)与无人机场景部署,提升灾害感知精度和救援时效性。推进“天府消安”数字消防体系建设,强化城市火灾风险智能监测。推进“谛听”地震波大模型应用。开展人工智能气象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科技厅、省林草局、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地震局、四川气象局)
  (十七)“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服务融合,构建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水平。加快人工智能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普及应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八)“人工智能+”城乡治理。深化人工智能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市场监管、城乡融合发展、生态环境领域应用,构建智能协同的治理模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进消防物联网建设,提升城市“一网统管”水平。推动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等在城乡治理中的应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九)“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治理和公共安全。推动人工智能在网络空间治理、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现场救援等领域深度应用,升级完善省网信信息技术系统,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开展网络攻防、威胁溯源和数据管控方面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安全试点。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评估和“红蓝对抗”攻防演练。(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公安厅)
  (二十)“人工智能+”国际合作。发挥“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等国际会议作用,强化算力、数据、人才等领域国际合作,鼓励外资企业依法依规在川布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打造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委外办)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场景应用。落实链长牵总、链长办(科技厅)协调、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管行业必须管人工智能应用”的部门责任机制,链长办每月调度有关省直部门和地方工作进展情况,有关省直部门(单位)依据分工分别组建部门内部工作专班、按需制定行业专项方案,每个行业每年推出不少于5个典型场景,跑通构建体系的生态,“一业一策”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落地应用。
  (二)夯实算力支撑。科学布局建设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到2030年智算规模达100EFlops(每秒百亿亿次浮点运算)、智算占比超85%。提升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内全光骨干传送网水平。持续提升省算力调度平台服务能级,实现算力资源统一调度、算力产品定制化服务,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组织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试点,推动算力需求与绿电资源融合。扩容省级“算力券”,支持市(州)设立“算力券”,形成省市互补机制,降低企业算力购买成本。
  (三)强化数据供给。争取国家科学数据中心数据等备份四川,推动科学数据“储用并举”。聚焦低空智能、医药健康等,建设行业通识、专识数据集和中文语料库。组织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专项,推进行业通识数据开放,鼓励行业专精数据保护,用好国家高质量数据集检测平台。加快建设成都国家级和自贡、宜宾、遂宁、内江省级数据标注基地,成都、绵阳机器人训练场,以及宜宾、自贡、雅安等地数据采集工厂,发展数据采集、标注、合成产业,降低边际成本。建好成都城市、长虹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健全数据确权、流通机制,支持打造一批行业、企业可信数据空间。
  (四)建强人才队伍。落实《四川省人工智能人才引育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人工智能人才数据库,定期开展人才数量质量结构分析,“一人一策”推进一流人才引进和培育。推动省人工智能学院提质增效,构建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夯实创新人才基础。推进技能人才“订单式”培养,培养一批应用型人才。改革建立“企业认定、政府认可”人才评价、特定紧缺人才统筹调配等机制。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场景应用赛、算法挑战赛等,打通以赛选才引才渠道。
  (五)加强政策保障。修订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链发展若干政策,扩容“算力券”、启动“词元(Token)券”,整合相关产业链资金资源对重大标志性应用场景予以集中支持,提升政策精准度和及时性。建立融资“白名单”,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设置便捷审贷制度和放款绿色通道。优化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地方政府专项债工作流程,提升项目谋划和建设质效。支持协会、联盟等开展产品推广、供需对接等服务。加大人工智能领域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示范应用、重大项目实施,以政府资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六)落实安全治理。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安全监管体系,探索“沙盒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监测、算法备案审查和应用安全监管。加强对模型算法、智能体和智能装备等的安全技术攻关,提升对智能模型与系统的黑箱、幻觉等风险防范能力。开展科技伦理审查,研究制定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加快形成包容审慎、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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