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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5-11
2026-05-11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皖注协〔2026〕25号  发布时间:2026-05-06   来源: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结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1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会籍在安徽省的注册会计师。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格合规性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照片和手机号码等重点信息,确保其完整准确。
  2.履行会员义务情况。主要包括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和会费交纳情况。
  3.是否存在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受到刑事处罚、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等情况。
  (二)执业行为规范性
  1.是否专职执业。
  2.是否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三、人脸识别
  2026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将全面应用人脸识别功能,探索运用高科技手段验证注册会计师身份信息,重点核查冒用、盗用或伪造注册会计师身份执业等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成效。
  (一)关于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功能是将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以下简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和摄像头采集的人脸信息与公安人口库提供的人脸数据信息进行比对以完成身份验证,要求系统中的姓名与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与现用的身份证件信息一致。人脸识别支持的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关于现场核验。无法进行线上人脸识别或持有不支持人脸识别的身份证件者,需携带与本系统内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居民居住证、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注协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时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注册会计师在现场手持个人身份证件和签字确认模板文件照片;
  2.个人身份证件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确认的模板文件照片;
  3.其他材料(由注协决定是否提供,可以是现场核查视频、全科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扎堆办理,注册会计师来现场核验时,需提前一天预约。
  (三)关于涉及信息变更情形的说明。一是注册信息中的资格信息(考试或考核)有缺失或错误的,注册会计师须在现场核验后及时申请信息变更。二是资格信息无误但身份证件信息与相关注册信息不相一致,注册会计师可以在现场核验后及时通过统一监管平台申请信息变更,也可以完成相关注册信息变更后进行线上人脸识别。
  四、年检方式
  2026年年检采用网上检查的方式。年检数据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2025年12月31日时点数据为准。
  1.年检系统登录方式如下:一是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是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小程序(仅供注册会计师登录)。遗忘登录密码的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扫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微信服务号二维码找回。手机号码变更或者注册信息中没有手机号码的注册会计师需要登录统一监管平台补充手机号码方能进行找回密码操作。手机号码的补充由省注协负责办理。相关人员可通过“中注协官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下载阅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
  2.会计师事务所应先对注册会计师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在确认年检材料符合要求后,再集中提请至省注协审核。
  3.如遇年检操作问题,请对应查看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详情参考附件)。
  五、年检时间及程序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前)
  各会计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开展自查,并要求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核实并及时更新或补充个人基本信息。对自查存在不继续执业、受到刑事处罚、已去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提交注销注册申请材料。对个人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要求重新自查,加强注册会计师信息化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
  (二)申报材料阶段(6月26日前)
  请注册会计师(含协会代管人员)上传:
  1.社保证明类材料。2024年4月—2026年4月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在“支付宝—市民中心”或“皖事通”APP中开具)或者离退休证书扫描件(退休人员提供)。属于社保在统一经营机构缴纳、机关企事业单位改制协保、停薪留职等特殊情形的,需提供原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2.完税证明类材料。2025年1月—2025年12月收入纳税明细截图(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按钮,选择“2025年度”,点击查询并截图)。
  (三)审查材料阶段(6月至8月)
  省注协分类分批审查,做出年检通过、暂缓检查、年检不通过的决定。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将系统退回,由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并于3个工作日内再次提请年检。年检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继续教育未完成、挂名执业等各类年检不合格人员注销注册,将拒不申请注销注册的年检不合格人员列入暂缓年检,要求其不得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业惩戒并在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
  省注协将重点检查曾经存在挂名执业行为、新注册、新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跨省转入、转所 2 次及以上、70周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追加材料、现场约谈、实地检查等。
  (四)结果公告阶段(7月至9月)
  省注协将在网站分批公告年检结果。9月30日,年检系统将按时关闭,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做好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同时,认真核对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二)凡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年检材料、不履行会员义务的,将被视为不参加年检处理。
  (三)为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完全透明公开,省注协设立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举报电话及邮箱。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年检 0551-68150363/0329,
  财务 0551-68150361,培训 0551-68150453;
  技术支持电话:久其软件 010-88250337/0338;
  电子邮箱:ahzxjgb@sina.cn;
  监督举报电话:0551-68150638。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6日
相关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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