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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查处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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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部门曝光2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期,厦门税务部门曝光2起依法查处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已纳税款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591.93万元,并处罚款1183.86万元,同时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三年,并将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冒用他人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虚构出口业务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16.87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350.62万元,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海关、市场监管、外汇管理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依法严肃查处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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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一

虚开骗税铤而走险走逃失联难逃追责——揭秘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4年期间,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已纳税款等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针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591.93万元,并处罚款1183.86万元,同时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三年,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多项疑点揭示风险,虚开线索浮出水面

前期,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相关线索,提示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出口商品为高风险产品、上游供货集中于高风险地区、加工企业不具备生产能力等疑点及异常特征,具有明显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风险。经综合研判,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检查。

检查人员对上下游涉案企业开展关联分析,发现航益达公司的多家异地上游企业大量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在短期内大额集中开具品名为“鞋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快速注销,存在虚开发票风险特征。

 

二、走逃失联规避监管,骗税轨迹现出原形

经检查人员实地核查发现,航益达公司注册经营地址大门紧闭,拨打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电话均无人接听,该公司现场已无人办公,已实际脱离税收监管。由于航益达公司已处于“走逃失联”状态,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主动与上游所在地稽查部门沟通,开展跨区域协作。

协办地稽查局重点对上游虚开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多家上游企业购进业务虚假,同时厂房现场并没有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加工能力,认定上游生产供货企业虚开发票。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围绕货物流、资金流、出口业务真实性等关键切入点开展检查,航益达公司骗取出口退税轨迹现出原形。其货物物流运输信息无一从上游开票地运抵厦门;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存在明显的资金异常回流特征;相关出口单证信息异常。税务机关最终确定该公司存在出口骗税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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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链条关联指向明确,深挖拓线依法处理

综合多方面证据资料,可以证实该案是一起以源头农产品虚开为载体,集虚开发票、买单配票于一体的全链条虚开骗税案件,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已纳税款等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除此之外,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还充分运用已发现的风险特征和疑点数据,通过关联性分析,精准检索研判虚开骗税链条涉案企业,进一步拓展发现了上游其他风险地区的虚开线索,由当地稽查部门对相关企业的虚开发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实现航益达公司虚开骗税案件的进一步挽损,金额达195.25万元。同时,在核查货物流、资金流的过程中发现,该案货运委托人、资金异常回流人指向其他骗税案件中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买单配票”犯罪嫌疑人。目前,航益达公司虚开骗税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厦门航益达贸易有限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款591.93万元,并处罚款1183.86万元,同时停止为涉案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三年,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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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二

冒充真实货主虚构出口业务——揭秘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冒用他人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虚构出口业务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16.87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350.62万元,两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报关信息暗藏“蹊跷” 走逃失联试图“隐身”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线索,显示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纺贸易”)存在通过非法取得他人报关单信息假报出口的嫌疑,遂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根据举报线索,检查人员前往天纺贸易注册经营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却发现已无经营痕迹,通过电话、邮寄、公告等多种方式也都无法取得联系。天纺贸易实际处于“走逃失联”状态。

 

冒用他人出口业务真实货主另有其人

为了解情况,检查人员详细分析该公司发票信息,发现天纺贸易在2021年至2023年间,集中从上游2家纺织企业取得品名为化纤布、涤纶布等的进项发票,并用于申报出口退税。经比对有关人员信息发现,2家上游开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天纺贸易法定代表人本人及其近亲属,这一关联关系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

为查清真相,检查人员通过分析海关出口数据及报关单货物信息,发现天纺贸易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货地与取得有关进项发票的开票地不一致,缺乏真实完整的物流轨迹。

经依法调取相关货物物流信息进一步核查比对后发现,有关出口货物实际是国内布料市场或纺织品个体户出口海外的货物,相关交易与天纺贸易并无关系。

以上证据显示,天纺贸易不是上述报关出口货物的真实货主,其用于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实为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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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骗税内幕违法难逃制裁

经查实,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冒用他人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虚构出口业务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116.8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厦门天纺贸易有限公司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350.62万元,两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华税点评

近期,厦门税务曝光2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案涉两家公司均为贸易企业,案发原因均为税务机关接到线索,综合研判后立案调查。两起案件骗税手段存在不同:

案件一是供货企业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向涉案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企业采用“买单配票”方式实施骗税。由于农业生产者直接销售农产品享受免税政策,收购方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自行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农产品领域历来是骗取出口退税的高发重灾区。案件一中,上游供货企业通过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其向涉案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项税额,使得案涉上游供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较少甚至不缴纳。案涉企业在利用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向不法分子购买出口货物信息进行报关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591.93万元。

案件二是采用“伪报出口”手段骗税。案涉企业非法取得国内布料市场或纺织品个体户出口货物信息,冒用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款116.87万元。

随着税收大数据共享技术的深度应用、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精准度的持续提升,以及出口退税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与优化,“买单配票”“伪报出口”“低值高报”“循环出口”等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手段已无藏身之地,涉税违法成本大幅提升。在此背景下,出口企业应以案为鉴,强化税务合规意识,建立“事前规划、事中管控、事后优化”的全流程出口税务合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自身税务合规水平,实现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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