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递延所得税如何处理?
解答: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若产生递延所得税,需按照以下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一、确定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1.分析账面价值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取得的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应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例如,被合并方某项固定资产在其自身账面上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
2.确定计税基础
计税基础通常按照税法规定确定,一般情况下,资产的计税基础为取得成本。假设该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为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直线法10年折旧,已折旧2年,无残值,那么计税基础为80万元(100 - 100÷10×2)。但如果存在税法与会计处理不一致的情况,就可能产生差异。比如税法规定该资产加速折旧,已折旧30万元,此时计税基础为70万元(100 - 30),与账面价值80万元相比,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万元。
二、判断暂时性差异类型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就像上述固定资产例子中,账面价值80万元大于计税基础70万元,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反之,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三、确认递延所得税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假设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基于上述1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10×25%),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若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等对应科目 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需考虑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满足条件,假设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25%),会计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所得税费用(若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等对应科目 1.25
四、特殊情况处理
1.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
若暂时性差异是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如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导致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分录为:
借:其他综合收益 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
2.企业合并中产生的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若合并中取得有关资产、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调整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的金额,而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假设合并中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导致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5万元,若合并形成商誉,分录为:
借:商誉 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
若合并形成营业外收入,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 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