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消费税
ngzev2cegr8a
白酒新产品应如何缴纳消费税?
发布时间:2026-03-27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白酒新产品,是指未核定过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产品(含购进、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产品)。

对白酒新产品,出厂价格高于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60%(如果关联销售单位当月未发生对外销售,按其最近一次发生对外销售月份的对外销售价格60%计算,下同)的,按出厂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出厂价格低于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 60%的,按关联销售单位当月对外销售价格的60%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关联销售单位在此前未发生过对外销售,暂按出厂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