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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判断:直接 + 间接持股下,重大影响到底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审度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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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投资的实务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多层持股结构下 “重大影响” 的判断难题。今天就结合一个典型案例,和大家聊聊A 公司通过直接和联营企业间接持有 B 公司股权时,个别报表层面是否对 B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判断逻辑。

一、先看案例背景:复杂的股权结构

我们先把案例里的股权关系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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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

:直接持有 B 公司 2% 的股权,不具备委派董事的权利,也未向 B 公司委派董事、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同时持有 C 公司 30% 的股权,对 C 公司有重大影响(按权益法核算)。

C 公司

:持有 B 公司 60% 的股权,能够控制 B 公司。

简单算一下:A 公司直接持股 2% + 通过 C 公司间接持股(30%×60%=18%),合计持有 B 公司 20% 的股权。

问题来了:合计持股 20%,A 公司在个别报表层面,能不能认定对 B 公司有重大影响?

二、核心误区:别把 “关联方关系” 和 “重大影响” 混为一谈

首先要明确一个关键原则:A 公司与 B 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不代表必然对 B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根据关联方准则,A 公司通过联营企业 C 公司间接控制 B 公司,确实与 B 公司构成关联方。但 “重大影响” 的判断,核心是能否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而不是单纯看持股比例或关联关系。
在这个案例里,A 公司对 C 公司的权益法核算,是基于 C 公司的合并报表整体考虑,并不意味着 A 公司能直接穿透到 C 公司控制的 B 公司层面,去参与 B 公司的经营决策。

三、实务判断:关键要看这几点

那到底怎么判断 A 公司能不能穿透 C 公司,对 B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实务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1. 可能认定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如果有证据表明 A 公司能实质参与 B 公司的决策,就需要按权益法核算直接持有的 B 公司股权,比如:

C 公司是壳公司,实际没有独立业务,只是作为 A 公司投资 B 公司的通道;

B 公司的业务对 C 公司至关重要,A 公司可以通过对 C 公司的重大影响,间接主导 B 公司的经营决策;

A 公司实际参与了 B 公司的董事会、经营会议,或在关键岗位派驻人员,能对 B 公司政策施加实质影响。

2. 通常认定无重大影响的情形

如果 C 公司存在正常的独立业务,B 公司只是其控制的部分业务板块,那么很难认为 A 公司能穿透 C 公司对 B 公司施加重大影响。这种情况下:

A 公司直接持有的 B 公司 2% 股权,不满足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其作为金融资产核算(通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四、总结:重大影响判断的核心逻辑

最后帮大家提炼一下这个案例的核心启示:

持股比例≠重大影响

:哪怕合计持股 20%,如果没有实质参与决策的权利,也不能认定重大影响;

关联方≠重大影响

:关联方关系是判断的起点,但不是终点,必须结合实质参与程度分析;

穿透判断看实质

:能否穿透联营企业影响下层公司,关键看上层企业是否为壳公司、下层业务是否对上层至关重要,以及投资方是否实际参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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