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制公司工商不登记股权变更,导致税务投资人信息无法同步,如何处理?
留言时间:2026-01-22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后已完成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的缴纳。而工商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仅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及其出资比例,对后续股权变更不做变更登记。税务系统要求股权信息与工商信息保持一致。由于工商信息未更新,导致电子税务局中显示的投资人信息仍为发起人信息,无法更新为最新股东信息。在工商不做股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是否也无需在税务系统中变更投资人信息?如何确保税务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希望税务机关能就此问题给予明确指引。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6-01-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的规定:“一、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一)自动变更登记信息。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在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处于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等状态的纳税人变更登记信息的,核心征管系统在其恢复正常状态时自动变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