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一般纳税人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是否跟劳务派遣一样允许按照6%差额开票?
答复:
2026年第10号公告中,没有提到人力资源外包行业。10号公告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情形没有提到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差额计税的情形里也没有提到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即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既不适用简易计税也不适用差额计税。
【青岛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不属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应税交易范围。
注意:
一般纳税人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收取的代理费缴纳增值税6%,小规模1%。
后续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中代收代付的款项(如社保、工资)由于本身并不构成开票项目,更不应适用差额开票。
因此:
后续如何开票?静等官方细则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