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24年5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贝尔格莱德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批准2024年5月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贝尔格莱德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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